关于报送2021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353

关于报送2021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的通知


系(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和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机制,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请各系(院)报送2021班级心理委员及宿舍心理信息员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原则上每班设置两名班级心理委员(一男一女),若班级规模较小或性别比例差距较大,可设1名(男女不限)。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系(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了解并反馈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心理委员选拔标准:

1)品学兼优,乐于助人,善于与人沟通,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并具备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主观意愿,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3)能严格遵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保密原则;

4)热爱生活,待人诚恳,自身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

2.每个宿舍配备一名宿舍心理信息员(可由长兼任),宿舍心理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是营造良好宿舍氛围,了解本宿舍学生的心理困惑并定期向班级心理委员反馈;发现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或系(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3.请在2021级心理委员名单中选择一名心理委员作系(院)学生心理委员联络员,在表格中注明。

4.请各系(院)将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2021级宿舍心理信息员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系(院)为单位于101日前报送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6315,电子版(附件12分别汇总到一个表上)发送至hzzyxyxgb@163.com



附件1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22021级宿舍心理信息员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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